发布于:2012-11-29 10:58:29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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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堤防下游的一段放不开坡,选用了重力式防洪墙(排水孔距堤脚0.5m) 项目区内基本为砂砾石,由于未作地勘 河道整体为挖方,根据设计需要地下水位埋深大于7m,本区为山区河道
现进行稳定计算 拿到省院的报告都是选用的 1无水运行期(完建期) 2行洪期 3水位骤降期 均为基本组合
我翻了挡土墙设计规范379-2007 基本组合包括 1完建 2正常挡水位 3设计洪水位 4冰冻情况
请帮我分析下 省院报告中的3种工况是什么意思 最好结合墙前墙后有水无水来分析
还有就是稳定验算的时候用理正分别输入3次参数吗?
地位水位埋深很大的情况 是否需要考虑墙后水位的问题
谢谢各位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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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的无水运行期(完建)工况对应规范的基本组合的完建期,行洪期对应规范挡设计洪水工况,水位骤降期是特殊组合Ⅰ工况,还应该计算正常运行+地震特殊Ⅱ工况,理正计算除了地震工况可以与正常运行同时计算,其它分别计算各工况。
选取这几个工况组合的原因如2楼所说。
虽然地下水位埋深较大,但是还应考虑行洪洪水和降雨雨水入渗的影响。
[ 本帖最后由 hebwi2 于 2012-11-30 14: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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