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量设备电子汽车衡采购招标公告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明细
交货期
HDWZ//SC-121108-02
电子汽车衡
灵武电厂
#3汽车衡 50吨 1台
2011年01月30日
石家庄热电公司
电子汽车衡 100型 1台
鹿华公司
汽车衡(空)150型 2台
新乡公司
电子汽车衡 50吨 1台
新乡公司
电子汽车衡 100吨 1台
潍坊公司
电子汽车衡 150吨 2台
十里泉电厂
汽车衡(空) 150型 1台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项目。
2、工程规模:详见技术规范书(表)
3、建设地址: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
5、工程项目总投资:
6、投资方及投资比例: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投标人应有相应投标产品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以上设备的能力,并提供真实的合同业绩,业绩表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可根据需要增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序号
工程名称
及规模
规格型号
完工日期或执行情况
数量
业主单位信息
联系人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0、特别资质要求: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要求简述
电子汽车衡
1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印刷板和电子版
xuruo01@126.com资格预审文件,以印刷板为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赵 盈
手 机: 13521782734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xuruo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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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