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静电除尘器设备招标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编号:GXTC-120909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静电除尘器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7.8349亿元。本工程两台机组计划于2015年上半年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所配的静电除尘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设计、配套、检验、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 申请人具有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3.3申请人应2009年(含)以来至少有2个及以上项目静电除尘器设备(6000m3/h及以上风量)供货业绩合同,并有安全连续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必须提交有效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
3.4、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申请人产品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资格预审、招投标及评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注册成为供应商库正式成员的,需先登录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4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仅接受现金。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2申请人可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按照“招标采购平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参加资格预审申请活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12月10 日9:30,
7.2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7.3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带有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电子版相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申请文件中,保证纸质申请文件与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7.4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申请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备份目录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同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7.5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申请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或资格预审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7.6 逾 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招标人只接受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单位名称+标段编号+名称+投标申请资料”。电子邮件总 容量控制在20MB
以内,杜绝大容量邮件和重复发送邮件。
九、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得到预审合格通知后,注册并缴纳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等。
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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