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8 14: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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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
苍山县国家税 务局办税服 务中心玻璃幕墙工程招标
投资金额:280万元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投资:约280万元。
2、工程概况:主体设计为11层框架结构,幕墙建筑面积约1800 平方米。
3、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东环路东侧。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日历工期:90天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应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于2012年12月3日15:00时前办报名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方能参加投标。
1、资质证书 (原件副本);
2、有效营 业执照(原件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或法 人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审查);
6、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 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 换;
7、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劳务合同、身 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 ,凡提供的证,与单位名称不一致或内容有涂改的均无效;
8、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新增注册建造师 两年内不需提供业绩材料);
9、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纪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须出具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留存);
11、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留存)(储备金须从其公司 基本账户转出,按工程造价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2、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13、投标报名前投标企业须交纳六万元投标保证金后,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15: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 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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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