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湖南省2012年四水治理项目石门县澧水治理工程(石门段)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澧水治理(石门段)工程属于湖南省2012年四水治理项目之一,已由常发改招[2012]6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石门县河道治理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2012年四水治理项目石门县澧水治理(石门段)工程
2.2建设地点:石门县二都乡、太平乡。
2.3建设规模:中央投资400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分1个标段进行建设,主要包括:石门县二都乡月亮堤段400米护岸,太平乡茶
园段500米护岸及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 业执照。
3.2本次投标人必须是已入选《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
企业。
3.3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
质,近五年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业绩,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核准的B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
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1月27日至 2012年12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15:
00 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
建造师)持下列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①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建造师)(原件);
③合格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⑥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
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
⑧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
⑨近5年内完成过与招标标段合同价相适应的2个类似工程业绩;
⑩省外投标人应携带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开户银行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4.3投标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
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王雪
手机: 13121293936
电 话: 010-5868 4300
传 真: 010-5868 4300
邮 箱:
wangkxl@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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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