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公安局2011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洛汝采购(2012)07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汝阳县公安局
受汝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其汝阳县公安局2011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第二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2011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洛汝采购(2012)072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5、招标货物:
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一标段 视频监控系统 1 智能高速球机 台 60
2 监控光端机 对 60
3 4T 8路硬盘录像机 台 15
4 监控防雷器 个 60
5 立杆 根 35
6 液晶电视 台 15
7 光纤 米 1000
8 视频线 米 1000
9 视频电源线 米 3000
10 485控制线 米 500
11 插座 个 60
12 防水箱 个 60
13 机柜 个 15
14 辅助线材 批 1
第二标段 信息三级网千兆提速设备 1 三层主交换机 台 1
2 双层交换机 台 5
3 复用设备 对 5
4 标准机柜 个 2
指掌纹采集系统 套 3
拘留所设备 1 电教化设备投影仪 套 1
2 门禁系统 套 1
3 被拘留人员监室报告系统 套 6
以上设备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6、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必须安装、调试完毕。
7、交货地点:汝阳县境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投标人必须对每标段设备进行完整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除上述要求外:
5.1第一标段要求:
5.1.1第一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5.1.2 投标所投智能高速球机的生产厂家应具有“3111”试点工程推荐的优秀安防企业产品的荣誉证书。
5.1.3 投标所投智能高速球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5.1.4投标所投智能高速球机须为中国平安城市建设推荐品牌。
5.1.5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在开标须提供摄像机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5.2第二标段要求:
5.2.1第二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
5.2.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在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交换机、光传输复用设备的授权证明原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2年 11 月27日起至 2012年12月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第一标段: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 份证以及:
A、智能高速球机的生产厂商具有“3111”试点工程推荐的优秀安防企业产品证书
B、智能高速球机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证书
C、智能高速球机的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国平安城市建设推荐品牌”证书。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A至C项须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所有证件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第二标段: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 份证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9日下午2:00时整(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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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