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8 10: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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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
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以下简称“临河热电”)2×300MW机组配套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DG-1025/18.2-Ⅱ6型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本工程采用EPC模式,投标方须于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和图纸,为招标方的2台锅炉提供全套的烟气脱硝SCR系统(含氨公用系统),包括设计、采购、制作、供货、土建、安装、现场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性能试验、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
三、交 货 期:本工程整体进度为:要求第一台机组于2013年7月15日前具备接口条件,2013年9月15日前投运;第二台机组于2013年8月15日前具备接口条件,2014年5月30日前投运。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中设备价款的支付方式为1:3:2:2:1:1;
2、合同总价中建筑、安装费支付方式为预付10%的预付款,其余按照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剩余的10%作为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支付;
3、合同总价中技术服 务费的支付方式为1:2:3:2:1:1;
4、合同总价中设备的运杂费由发包方分批向承包方支付。
六、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
2、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300MW脱硝业绩 (附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03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下列证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企业法 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法 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 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概况;
(8)类似项目业绩原件(附合同)及复印件;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 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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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