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受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呼和浩特抽
水蓄能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3、 本次招标的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
名称 型号及规 格 安装位置 安装用量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0.4kV,1000kW/1250kVA 通风洞口附近的柴油发电机室 1套
工作范围包括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提供技术文件
和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标准和规范等)。
交货批次为1批交货,交货时间为2013年6月。交货地点为呼蓄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4、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制造厂或其代理商;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厂对本项
目独家授权的授权书;
(2) 制造厂近5年应制造过10台及以上的0.4kV容量为1000kW/1250kVA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且均安
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
(3) 制造厂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1标准的认证;
(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
的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 有意向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于北京时间2012年11月27日起(工作日9:00~11:30和15:00~17:00)
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银行汇款。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前投标人应将银行汇
款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 传真或递交。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
7、 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注册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并下载有关文件的电子版。
8、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8日北京时
间上午10时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担保金额:人民币1万元 整)。
10、 招标人将于2012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整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可出席。
11、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东升 秦天
手 机:13552019455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sszbgs88@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