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联系人:李彦军 手 机:13671033072 电 话:010-6817316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
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以津发改许可【2012】52号、津交规发【201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天津南港奥德费尔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内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南港奥德费尔码头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施工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
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工程)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0615-124212110364
2.3建设地点: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施工现场
2.4招标规模: 建设2个2万吨级和1个5000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结构按5万吨级设计),码头占用岸线
长度660米,年吞吐量450万吨(其中油品107万吨、液体化工品343万吨)。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
程量清单范围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2.5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开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
2.7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2.8(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 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0日15时00分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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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