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监理服 务招标
1.招标
联系人:徐 铮 15101100289
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监理服 务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监理服 务。
(2)项目编号: YLGGG20124033-GG
(3)建设地点:贵港市。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直至质保期满
全过程监理 (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
督修复过程并
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5)要求服 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现场监理服
务与施工合同期
一致)。
(6)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为同时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
师。
3.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 26日至2012年 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8:00-12:
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有效期内的证资料办报名投标并购
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
人(法人参加时需提供)或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需提供)、(5)拟投
入本项目的总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
行、贿犯罪档
案记录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原件
。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 月 1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徐 铮
电 话:010 - 52894801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101100289
邮 编: 100049
邮 箱:
xujingyi8866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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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