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7 16: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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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75-1200JOC061271. 招标条件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机场自有资金、公司股东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4%、41.58%、48.02%。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为江苏省重点工程。工程将建设第二条4F跑道,新建 T2 旅客航站楼,面积为 26 万平方米,满足年处理旅客1800 万人次规模;与原有 T1 航站楼共同承担 3000 万人次吞吐量。本次招标范围: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工程进度要求:2013年3月25日之前设备到货;2013年8月30日之前,完成设备指导安装及调试;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情况表招标编号 招 标 内 容 0675-1200JOC06127 南京禄口机场二期2号航站楼、交通中心及助航灯光站柴油发电机组的供货、工厂检验、运输、仓储、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培训、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2)制造商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注册资金须在4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兑外币的中间价计算,下同)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须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有关营 业执照复印件。
(3)制造商应具有所投世界知名品牌发动机制造商及所投世界知名品牌发电机制造商的OEM授权证书(处于有效期内),OEM首次授权不晚于2008年12月31日(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机组制造商与发动机或发电机制造商属同一集团的除外)。(4)制造商200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有1600KW或以上柴油发电机组的销售业绩,并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含)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原件)(5)制造商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泰尔认证证书。(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及原件)(6)本次招标项下的所有柴油发电机组需为同一生产厂的产品;不同规格柴油机选用的同种部件须是同一品牌。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关系;有其他形式的资产关联关系。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4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50元。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6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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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