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7 16: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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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刘宇18911072159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腹腔镜超声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2-106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2招标范围:腹腔镜一套、超声刀一台;
2.3招标内容:医疗设备采购;
2.4交货期:3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人为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制造商有效的代理授权书,同时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制造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宇
手机:18911072159、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8106
邮箱:18911072159@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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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