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GSZB-GG2012013-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贵港市文化局
负责人:王建国(151 0165 9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己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社会[2012]3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文化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贵港市财政筹措。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项目编号:GSZB-GG2012013-1
2.3 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迎宾大道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
2.4 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144.8亩,总建筑面积为115324㎡。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大剧院22203㎡,群众艺术馆21706㎡,科技馆13817㎡,车库32484㎡,商业用房18031㎡,设备用房7083㎡,以及建设室外景观广场等相关配套设施。监理单位须对以上内容进行全面的监理。
2.5 监理招标范围: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建设监理服 务。
2.6 监理服 务期:从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7 质量要求: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须为房建专业且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非因不可抗力原因直至监理服 务期结束,应不允许变更。
3.3 广西区外企业须同时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3.4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 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 份证报名,并提供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 贿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印件(上述所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 0165 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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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