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省安化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1. 招标 联系人:徐 铮 15101100289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安化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
湘水工管[2012]1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安
化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安化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安化县乐安镇伊水村、伊中村、横市村、乐群村、乐高村、文石村、
乐桥村、乐兴村,梅城镇龙安村、子云村、良将村、良乙村、望城村、山里村、十里村、
启安村,仙溪镇龙丰村、山星村、仙溪村、河东村、大溪村、仙峰村等22个村。
2.3计划工期:90天。
2.4投资规模:以招标文件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改造灌溉渠道54条98.03km,改造灌排结合渠31条35.82km,渠系建筑物改造
780处,泵站维修改造3处74kw,整修山塘17口,河坝改造22处,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05
万亩,新增低压管道灌溉面积500亩。具体招标范详见招标文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投资
约1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
业应满足(按湘水办[2012]29号文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
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3 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
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已入选《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
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
3.7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下同)须持本人二代身 份 证原件亲自参加。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3.8 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
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
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注
册建造师))持本人第二代身 份 证原件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4日(双休日、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 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告发 布后开具,注
明工程名称);
(2)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 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外省企
业还须持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其本人第二代身 份 证(原件,如为建造师本人);
(7)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最近办 理的6个月
及以上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的缴费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网上信息查询资料
)和投标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单位职工
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联系人:徐 铮 15101100289
(9)诚信协议书(原件)(按附件1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上述5.1款(1)~(9)项资料一套(其中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诚信协议书留原件,其它均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
招标人留存,供评审核验。如上述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提供虚 假原件及资料的投标申请
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2招标人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徐 铮
电 话:010 - 52894801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101100289
邮 编: 100049
邮 箱:
xujingyi8866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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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