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施工招标 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 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海阳市人民法院
负责人:王建国(151 0165 9803)
1、海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由 海阳市人民政 府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旅游度假区海晏山西,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4000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建设单位为海阳市人民法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按一个标段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2.3计划工期:签定合同之日起36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达到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00 分。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 业执照(已年检)、资质证书(通过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拟任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授权代理人与授权单位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授权代理人2009~2010年度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等)、本地企业需出具海阳市建管处开具的企业无不良行为证明、外地建筑企业需出具当地建管处出具的企业无不良行为证明(在海阳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需同时出具海阳市建管处出具的分公司无不良行为证明)和企业进入海阳市建筑市场施工准入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 0165 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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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