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夏甸二期风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JLZB12-04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山东
1.1 招标要求
本招标项目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夏甸二期风电项目(49.5MW)工程项目公司为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20%为项目资本金,其余从银行贷款获得,招标人为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招远市夏甸镇境内。
建设规模:夏甸二期风电场工程装机规模为49.5MW,拟安装25台风力发电机组;夏甸二期风电场与一期工程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送出至招远南汇集站。
计划工期:2012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招标: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参加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报优工作。
实体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场区内道路修筑及吊装平台;风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升压站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35kV集电线路;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并风电场整体通讯工程等。
交通运输:工程场址周边有省道S306、S307、S215及多条县乡级公路,经龙水一级公路可直接抵达工地现场,陆路交通十分便利,能够满足风电场大型设备的运输要求。
周围环境:国电招远夏甸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夏甸镇境内。招远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位于东经120°08′~120°38′,北纬37°05′~37°33′之间。东接栖霞市,西靠莱州市,南与莱阳、莱西两市接壤,北以龙口市为邻,西北濒临渤海,海岸线长13.5km。全市总面积1433.18km2。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1.3.2具有城乡建设和住房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甲级及以上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1.3.3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由用户签署投标人己成功完成三座以上(且其中至少有两座是山地风场)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场主体施工监理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无用户签署的业绩证明和投运年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无效投标;
1.3.4拟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在60岁以下,须持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具有近5年曾经在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担任总监或副总监业绩和已完工程质量评价为优良者;
1.3.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3.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出 售招标文件日期:2012年11月23日-11月30日出 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 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3日9时30分。
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徐斌
手 机:1369350224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xmzb010@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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