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东风渠滨河公园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郑州市城区滨河公园设施改造项目部
负责人:王建国(151 0165 98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东风渠滨河公园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郑发改投资【2012】36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城区滨河公园设施改造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东风渠滨河公园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2、工程位置:郑州市东风渠滨河公园,三全路至中州大道段
3、工程规模:北起三全路以北200米处至中州大道,全长约6.7千米,新增及更换路灯、泛光灯、LED灯、庭院灯和电缆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 业执照通过有效年检;
2.报名单位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下列资质条件:
2.1 报名单位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2.3 提供企业自2012年10月1日之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证明;
2.4 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以来无不良记录证明。
2.5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传真报名。
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及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检查机关出具的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所有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 0165 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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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