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西溪)平和县防洪排涝项目西林高排渠工程招标 公告
开标时间:2012-12-14
投资金额:130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人:王建国(151 0165 98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西溪)平和县防洪排涝项目西林高排渠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以闽发改农业[2012]4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龙江(西溪)平和县防洪排涝项目西林高排渠工程;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与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13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林高排渠包括明渠、管涵、箱涵及部分防洪堤,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具有有效资格证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 年11月 23日至2012年11月 2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2:00 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传真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 0165 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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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