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新郑卷烟厂水处理材料、液体石蜡 招标
招标编号:XZWZ201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处理材料、液体石蜡采购”已由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卷烟厂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1 液体石蜡 瓶(500ml) 5000
2 聚合氯化铝 吨 9
3 次氯酸钠 吨 6
4 30%液态碱 吨 160
5 30%工业盐酸 吨 37
6 氯酸钠(干基) 吨 6
7 无水硫酸铜 吨 1
8 聚丙烯酰胺 吨 2
交货地点:新郑卷烟厂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按招标方要求批次送货。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产品制造、销售相关资质的生产加工型企业或拥有代理销售资质的商贸型公司。参加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至少为30万元。
3.2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企业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
(2) 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4) 若为销售商,需出示产品代理资质证明。
(5) 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免费。
5. 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8日9时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 0165 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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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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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