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_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设备及配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煤矿委托,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设备及配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供货单位,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
项目名称: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设备及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招标内容及
招标:李村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设备及配电设备采购。
对于本次设备采购的详细技术和产品需求,请查阅招标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机构。
3.2投标人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下为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利益关系。
3.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设备。
3.4所供设备必须是原制造厂生产的技术成熟的原装新产品,任何改装或拼装,翻新的设备或新研制成功尚未经过实际使用的设备均为不合格的设备。所提供设备的材料、元部件是优质的合格产品。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项目主要设备须投标人自行生产)。
3.6有检察院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未出具的视为无效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及防爆合格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假日无休)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寄需另加50元邮寄费。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以下资料:
(1)营 业 执 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 份 证;
(5)“投标人资格要求”提及的相应资质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制,其中1套正本,7套副本,电子版1套并应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史国华、徐亮
手 机:13683654548、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bjjxzbgs88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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