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不锈钢钢筋采购入围招标
联系人:方信13001116691
投资金额:3811803万元
1.招标条件
港珠澳大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
”)及银行贷款。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的承包人,负责本合同段桩号范围内
的桥梁土建施工工作。2012年6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发 包人”)与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港珠澳大桥主
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约定,现由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
CB05合同段用于永久性工程所使用的不锈钢钢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据此选择确定不锈钢钢筋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工程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海中桥隧工程;二是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三是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海中
桥隧主体工程(粤港分界线至珠海和澳门口岸段,以下称“主体工程”)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海中桥隧工程香港段(起自香
港 石湾、止于粤港分界线)、三地口岸和连接线由三地各自建设。
港珠澳大桥海中桥隧工程总长约35.6km,其中香港段长约6km,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的主体工程长约29.6km。主体工程分为桥梁
工程和岛隧工程两部分,其中桥梁工程长约22.9km,起于岛隧工程结合部非通航孔桥西端,跨越深水区非通航孔桥、青州航道、
江海直达船航道、浅水区非通航孔桥、九洲航道,止于珠海/澳门口岸人工岛。深水区非通航桥孔采用110米跨钢箱连续梁;浅水
区非通航桥孔采用85米跨组合连续梁;青州航道桥为双塔钢箱梁斜拉桥;江海直达船航道桥为三塔钢箱梁斜拉桥;九洲航道桥为
双塔组合梁斜拉桥。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2.2.1 招标范围及职责划分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范围内不锈钢钢筋的采购(含二次深加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不锈钢钢筋的生产、运至施工现场、二次深加工服务(包括且不限于不锈钢筋切割、弯折、墩粗、车丝等工序,以及设计图纸范
围内不锈钢钢筋连接套筒等)、配合施工服务等。
2.2.2 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的不锈钢钢筋为CB05-BXGJ合同段,桩号范围对应本项目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本合同段工程规模和工作内容
见下表:
合同段 工作内容 桩号范围 预计供货量(t)
CB05-BXGJ 负责为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承包人提供不锈钢钢筋供应、运至施工现场、二次深加工服务(包括不锈钢钢筋切割
、弯折、镦粗、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连接套筒等)、配合施工服务等。 K29+237~K35+890 3636.574
2.3 供应服务期
本次招标项目的不锈钢钢筋预计供应服务期如下:
合同段 预计供货期 说明
CB05-BXGJ 2012年12月~2014年4 月 其中第一批不锈钢钢筋成品(共约100吨)需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运至现场
备注:招标文件所列出的供货期,仅为预计时间,具体的供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采购实施计划为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以国内代理供应商的名义参与投标,其代理的不锈钢钢筋可以是国内产品,也可以是进口产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必须以独家形式参与投标(但按照本公告第3.3款,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可以是联合体)
。
3.3 投标人只可以用一个厂家(或厂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同一个厂家的产品,也只能有一个合法
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履约方面具有相应生产供应能力。
合同段 资质、能力、业绩及财务能力
CB05-BXGJ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营 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有建材或金属材料的经营内容;
(4)投标人在近5年内(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钢材供应业绩(
包括目前正在供货的合同);
(5)投标人应持有不锈钢钢筋生产厂家的经销代理授权或承诺函,该厂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生产厂家(包括厂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CARES针对1.4362牌号钢筋(不
限钢筋直径)的认证(提供证书或认证机构证明文件均可);
(b)生产厂家不锈钢钢筋年产能力不低于1.5万吨(如为厂家联合体,厂家联合体所有成员中各自的年生产能力不能低于1.5万
吨);
(6)投标人近3年(2009年至2011年)的平均营 业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8 日(工作日内)上午9:3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与投标人之间的授权或供货协议或代理供货意向
书(复印件或传真件,中文,格式不限)、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明(原件)
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业绩资料复印件(仅针对公告第3条表中所列第(4)项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
本)一套,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 12 月 18 日 9:30~11: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12
月 18 日11:00 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 信(经理)
手 机:13001116691
电 话:010-88623128
邮 箱:
cxfc51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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