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3 1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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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联通基站热交换节能设备招标公告一、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内13地市分公司 工期要求:2个月 工作内容、工程规模:购置显冷量为4KW智能热交换节能设备377套 二、 资格要求具备如下条件可参与投标: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2.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必须是节能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参加本项目唯一代理商 4.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显冷量4KW或以上、风量2000 m3/h或以上的智能热交换节能设备,能效比为8或以上。6. 参与投标的节能设备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需提供自2010年以来通信行业运营商省级分公司出具的使用报告(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主要废标条款(需要投标人承诺不可偏离)1. 投标产品技术规范:投标人提供产品全部满足《2012年中国联通黑龙江基站智能热交换节能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2. 投标人必须承诺每基站安装智能电表,智能电表符合《智能电表的技术要求》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必须包含产品价格、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4. 投标人生产、安装能力达到如下要求: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设备的生产、安装和调测,以交钥匙工程方式交付使用
5. 投标人必须保证产品安装、调试过程中机房的安全,如造成事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 投标人必须接受我公司的付款方式:到货款50%、初验款30%、终验款20%7. 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和集中式的免费技术培训8.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按《节能效率测试方案》对设备进行后评价测试,全年移动基站综合节电率达到15%,如不达标,将停止付终验款9. 投标人必须承诺产品故障处理时限满足《黑龙江省公司维保技术规范》10. 投标人必须承诺产品的保修期为3年三、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6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16: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企业营 业执照和资质材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款。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 12 月12日 10 时 30 分提交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 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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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