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国家高速(G75)武都~罐子沟建设项目机电工程隧道LED灯具及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
本招标项目兰州—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75)武都~罐子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武罐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
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武都至罐子沟(甘川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24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国家投资、自筹资金、亚行及国内银行贷款。该项目机电工程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现对以暂估价列入机电工程工程
量清单中的隧道LED灯及供电电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联合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
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武罐项目是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75)的重要部分,也是甘肃省规划的“四纵四横四个重要路段”公路网主骨架
中第二纵的重要路段。该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起点位于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经武都区、汉王、大岸庙、琵琶、洛塘、
余家湾、终点位于文县清峪沟将军石(甘川界),接四川省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沙洲(川甘界)至广元段。武罐项目全长约
130km,概算总投资117.13亿元,建设总工期4年。该项目机电工程已于2012年7月完成招标,本次招标包括武罐项目机电工
程WGJD2~7标段隧道LED灯具及供电电缆的采购。
2.2合同包划分、数量、内容及供货日期见下表:
项目合同包对应机电工程施工标段主要供货内容估算数量供货日期
隧道LED1包WGJD3标、4标、5标30W、40W、60W7008套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
LED灯具
LED2包WGJD6标、7标30W、60W4190套
供电照明DL1包WGJD2标、3标、4标高低压电力电缆766km2013年3月至10月
系统电缆
DL2包WGJD5标、6标、7标高低压电力电缆977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 业执照,企业经营包含生产销售投标标段
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标产品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
3.2本次投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应小于以下金额,在过去3年中投标人年销售金额不应小于以下金额,投
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年销售金额相关证明材料及财务报表。
项目合同包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年销售金额(万元)
LED灯具LED1包、LED2包50005000
电缆DL1包、DL2包15000300000
3.3本次投标要求各包的投标人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资金、技术、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
能力,并完成过以下业绩:
项目合同包近5年内完成供货业绩
LED灯具LED1包、LED2包在近5年内成功地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机电工程隧道LED灯
的供货,其中在1个合同中成功地完成过≥2000盏隧道LED灯的供货。
电缆DL1包、DL2包在近5年内成功地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机电工程供电电缆的
供货,其中在1个合同中成功地完成过合同金额≥4000万元供电电缆的供货。
3.4LED灯具生产厂家可选择以上LED灯具合同包中的1个参与投标。电缆生产厂家可选择以上电缆合同包中的1个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提出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一个商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3.8LED灯具合同包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要求,并通过国家节能
产品认证和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LED灯具生产厂家必须具备LED芯片封装生产线,LED芯片必须为国际知名品牌[如欧司朗
(OSRAM)、飞利浦(Lumileds)和科锐(CREE)等]。电缆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招标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型式试验报告。
3.9投标人还应符合以下基本: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国家部委或甘肃省内取消任何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在投标及履约中因提供材料受到批评或处罚。
d)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保证金要求
4.1本次工程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交纳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否则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文件。
4.2投标人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未通过第一阶段评标审查,招标人
在第一阶段评标结束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参与第二阶段投标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其投标保
证金。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保证金利息均不计。
5.招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2年11月19日~23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 业执
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 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第一阶段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3日15:00时。
7.2投标人只有通过第一阶段招标的评审后才被邀请参加第二阶段招标。
7.3逾 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在递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与投标货物一致并标识清楚的样品一份,此样品在投标人中
标后做为所有中间验收和交竣工验收的依据,投标人所供货物均须与样品保持一致。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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