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能大庆热电“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铁路专用线施工招标公告
2012-11-22
招标编号:HTLWSG05G120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华能大庆热电“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1]2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能大庆
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相结合。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铁路专用线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
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华能大庆热电“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铁路专用线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与银行贷 款相结合
2.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拟建黑龙江华能大庆热电“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所需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铁路专用线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2年12月16日-2013年05月30日,共16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铁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
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
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 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下同),携带有 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罗旭13911056439,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备案登记表格;
联系人:罗旭
手 机: 13911056439
电 话:010-58684051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inazbcg@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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