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7-27 23:08:27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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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度二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http://www.spta.gov.cn)和上海建设网(http://www.shucm.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
上海市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持有者),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二)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10月27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7年10月28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专业调整及衔接问题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为: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为保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0日10:00-7月29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8月16日-8月19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确认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 63259366
2.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1号楼)
确认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 62525522
3.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315室)
确认点代码:5959
咨询电话:65989445 65982240
4.上海市市政培训中心(丽园路234号)
确认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33183291
5.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
确认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399268、65399758转821、817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现场确认,须完成网上报名,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携带2006年度准考证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7年9月28日10:00-10月11日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相应确认点联系。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务费为80元,其余两科考务费每科55元。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附件:1.专业对照表
2.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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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的通知
因本市考试工作安排需要,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推迟至2007年8月10日10:00-8月14日16:00,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8月16日-8月19日)不变。
特此通知,请考生不要错过报名。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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