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园林管理处采购景观灯具项目的采购公告
• 采购主体:政府
• 信息类别:-> ,货物招标,->
•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 所属地区:浙江省
宁波市北仑区园林管理处采购景观灯具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北仑区园林管理处采购景观灯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22214-BL039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技术要求
1 廊吊灯(13W,LED) 24盏 材质:铝合金,厚度3.5MM,高400CM,宽240CM
2 亭壁灯(13W,LED) 12盏 材质:铝合金,厚度3.5MM,高400CM,宽240CM
3 藏壁灯(LED) 15盏 灯长1米,外套有机玻璃,内装LED40粒,每粒0.5W,分二排。
4 小景石射灯(70W,金卤) 70盏 灯壳为铝合金,厚度3MM,直径300MM。
5 大景石射灯(70W,金卤) 3盏 灯壳为不锈钢,厚度4MM,直径300MM,
6 庭院灯(150W,金卤) 68盏 灯杆高4米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在2010年至今(指合同签订时间)拥有类似灯具销售合同至少2份,每份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
3、 非宁波地区制造商,须在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在买方需要时安排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宁波地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及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均须扫描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11月21日至2012年12月7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10日16:00时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真:010-58684307 邮箱:
zb60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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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