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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S8标、JS15标物资采购招标招标

发布于:2012-11-21 10:59:21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京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S8标、JS15标物资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WZ-2012-00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编号:JCWZ-2012-003
1.工程项目概况
1.1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JS8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清苑县,标段起止里程:K138+500~K152+300(跨保定市南市区与清苑县两个行政辖区),全长13.8km,主要工程项目有路基挖方57.6万方,路基填方162万方,中桥3座,小桥3座,分离式立交10座,通道22座,盖板涵10座、互通两座、一个服 务区。
1.2 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JS15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新乐市工业园区,标段起讫里程为K234+686.5~K236+633.5,起点位于小宅铺村东南处,路线由北向南,上跨省道S203-无繁线,终点位于南双晶村东北处,路线全长1947m,全线均按8车道(路基宽度42m)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120公里/小时。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新乐高架桥(特大桥)1941m/1座。
2.招标内容
京石高速公路改建工程JS8标、JS15标所需钢材、水泥、聚羧酸减水剂、粉煤灰、钢绞线、锚具。
包件划分、招标数量:见附表1。
交货期:2012年12月至合同数量履行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负责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3.1钢材
3.1.1营 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1.3 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近三年国家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1.4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国家重点项目中钢材供应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5 生产能力要求:要求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2水 泥
3.2.1营 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
3.2.2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3 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均需提供近三年国家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2.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水泥供货业绩,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国家重点项目中水泥供应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2.5生产能力要求: 要求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5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 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投标人。
3.3聚羧酸减水剂
3.3.1营 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3.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本金必须不得少于500万人民币。
3.3.3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出具近三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近期合格的检验报告。
3.3.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减水剂供货业绩,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国家重点项目中减水剂供应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3.5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年生产聚羧酸系减水剂必须达到5000吨(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3.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7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拒绝代理商。
3.4粉煤灰
3.4.1营 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4.2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本必须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4.3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出具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近期合格的检验报告。
3.4.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粉煤灰供货业绩,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国家重点项目中粉煤灰供应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4.5 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4.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7 其他要求: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
3.5钢绞线
3.5.1营 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
3.5.2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5.3 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近三年国家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5.4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国家重点项目中钢绞线供应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5.5 生产能力要求: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需具备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其他要求: 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6锚 具
3.6.1营 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6.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6.3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均需提供近三年国家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6.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国家重点项目中供应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6.5生产能力要求: 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孔及以上,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需具备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孔及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6.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7其他要求: 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7 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11月26日至 2012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 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表1,现金购 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4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该公告的中标信息会及时在www.bidnews.cn进行公布,敬请关注。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 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区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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