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0 22:55:20
来自:建筑结构/地基基础
[复制转发]
桩基础规范 3.3.3 条 5和6款 分别说了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深度和嵌岩桩的嵌岩深度规定:
5 应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黏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3d。
6 对于嵌岩桩,嵌岩深度应综合荷载、上覆土层、基岩、桩径、桩长诸因素确定;对于嵌入倾斜的完整和较完整岩的全断面深度不宜小于0.4d且不小于0.5m,倾斜度大于30%的中风化岩,宜根据倾斜度及岩石完整性适当加大嵌岩深度;对于嵌入平整、完整的坚硬岩和较硬岩的深度不宜小于0.2d,且不应小于0.2m。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深度和嵌岩深度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吗?嵌岩桩是不是不用满足 第五款 采用第六款就行了?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