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0 16: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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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除盐水装置公开招标
2012-0001175-CPE-0000449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除盐水装置。
2.使用功能: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除盐水装置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0版(编号HTH-HV-SP-006、HTH-HV-DS-006)、苦咸水反渗
透淡化装置技术规格 书及数据表2版(编号HTH-PL-SP-010、HTH-PL-DS-TE-40401/A)。
3.技术标准: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除盐水装置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0版(编号HTH-HV-SP-006、HTH-HV-DS-006)、苦咸水反渗
透淡化装置技术规格 书及数据表2版(编号HTH-PL-SP-010、HTH-PL-DS-TE-40401/A)。
4.质量要求: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除盐水装置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0版(编号HTH-HV-SP-006、HTH-HV-DS-006)、苦咸水反渗
透淡化装置技术规格 书及数据表2版(编号HTH-PL-SP-010、HTH-PL-DS-TE-40401/A)。
5.服务: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除盐水装置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0版(编号HTH-HV-SP-006、HTH-HV-DS-006)、苦咸水反渗透淡
化装置技术规格书及 数据表2版(编号HTH-PL-SP-010、HTH-PL-DS-TE-40401/A)。
6.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需在工商部门 正式注册登记,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的经营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应满足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供应商资格的规定; 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物资能力;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相应产品在相同工况下具有使用
业绩;通过QHSE体系认证等必须具备的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2年1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2年11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11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
午13时至17时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 12 月11日 9时 30 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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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