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20 1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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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急救中心项目及医院后勤库房工程施工招标
2012-11-14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北 高阳县急救中心项目及医院后勤库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急救中心项目由保定市发改委以(保发改社会【2011】3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共同出资;面积539.93平方米.医院后勤库房工程为高阳县医院自主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面积为440.04平方米。两个工程共计979.97平方米,划分为一个标段,中标人产生后,分别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为高阳县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地址:该工程位于高阳县向阳路南侧,宏润大街西侧。
2.2工程内容及层高:地上一层;层高3.9米,局部层高4.7米。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经历,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A、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信誉手册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被授权人身 份证件原件;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报名单位须一致)证书原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三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3、报名及开标时的被授权人前后一致,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1 月15日至2012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1日15时00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王 杰
手 机: 132 4074 3335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111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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