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纳若尔油田天然气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第三油气处理厂Ⅱ、Ⅲ期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冷凝冷却器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12-0001131-CPE-000043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冷凝冷却器。
2.使用功能:详见让纳若尔油田天然气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第三油气处理厂Ⅱ、Ⅲ期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冷凝冷却器设计图(编号H821-1504(II)-02-0001、H821-1504(II)-02-0002和H821-1504(II)-02-0003)。
3.技术标准:详见让纳若尔油田天然气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第三油气处理厂Ⅱ、Ⅲ期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冷凝冷却器设计图(编号H821-1504(II)-02-0001、H821-1504(II)-02-0002和H821-1504(II)-02-0003)。
4.质量要求:详见让纳若尔油田天然气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第三油气处理厂Ⅱ、Ⅲ期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冷凝冷却器设计图(编号H821-1504(II)-02-0001、H821-1504(II)-02-0002和H821-1504(II)-02-0003)。
5.服务:详见让纳若尔油田天然气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第三油气处理厂Ⅱ、Ⅲ期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冷凝冷却器设计图(编号H821-1504(II)-02-0001、H821-1504(II)-02-0002和H821-1504(II)-02-0003)。
6.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被代理产品公司对本项目签署的“唯一指定授权书”。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的经 营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应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供应商资格的规定;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物资能力;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相应产品在相同工况下具有使用业绩;通过QHSE体系认证等必须具备的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2年11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11 月 15日至 2012 年 11 月 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 12月5日 9时 30 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
六. 开标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
zhongguozhaob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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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