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不锈钢钢筋(CB05-BXGJ合同段)招标
投资金额:3811803万元
1.招标条件
港珠澳大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
及银行贷款。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的承包人,负责本合同段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土
建施工工作。
2012年6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合同协议
书,根据合同约定,现由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CB05合同段用于永久性工程所使用的
不锈钢钢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据此选择确定不锈钢钢筋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工程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海中桥隧工程;二是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三是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海中桥隧
主体工程(粤港分界线至珠海和澳门口岸段,以下称“主体工程”)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海中桥隧工程香港段(起自香港?石湾、
止于粤港分界线)、三地口岸和连接线由三地各自建设。
港珠澳大桥海中桥隧工程总长约35.6km,其中香港段长约6km,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的主体工程长约29.6km。主体工程分为桥梁工程和
岛隧工程两部分,其中桥梁工程长约22.9km,起于岛隧工程结合部非通航孔桥西端,跨越深水区非通航孔桥、青州航道、江海直达船
航道、浅水区非通航孔桥、九洲航道,止于珠海/澳门口岸人工岛。深水区非通航桥孔采用110米跨钢箱连续梁;浅水区非通航桥孔采
用85米跨组合连续梁;青州航道桥为双塔钢箱梁斜拉桥;江海直达船航道桥为三塔钢箱梁斜拉桥;九洲航道桥为双塔组合梁斜拉桥。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2.2.1 招标范围及职责划分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范围内不锈钢钢筋的采购(含二次深加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锈
钢钢筋的生产、运至施工现场、二次深加工服务(包括且不限于不锈钢筋切割、弯折、墩粗、车丝等工序,以及设计图纸范围内不锈
钢钢筋连接套筒等)、配合施工服务等。
2.2.2 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的不锈钢钢筋为CB05-BXGJ合同段,桩号范围对应本项目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本合同段工程规模和工作内容见下表
:
合同段 工作内容 桩号范围 预计供货量(t)
CB05-BXGJ 负责为桥梁土建工程CB05合同段承包人提供不锈钢钢筋供应、运至施工现场、二次深加工服务(包括不锈钢钢筋切
割、弯折、镦粗、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连接套筒等)、配合施工服务等。 K29+237~K35+890 3636.574
2.3 供应服务期
本次招标项目的不锈钢钢筋预计供应服务期如下:
合同段 预计供货期 说明
CB05-BXGJ 2012年12月~2014年4 月 其中第一批不锈钢钢筋成品(共约100吨)需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运至现场
备注:招标文件所列出的供货期,仅为预计时间,具体的供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采购实施计划为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以国内代理供应商的名义参与投标,其代理的不锈钢钢筋可以是国内产品,也可以是进口产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必须以独家形式参与投标(但按照本公告第3.3款,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可以是联合体)。
3.3 投标人只可以用一个厂家(或厂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同一个厂家的产品,也只能有一个合法代理
商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履约方面具有相应生产供应能力。
合同段 资质、能力、业绩及财务能力
CB05-BXGJ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营 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有建材或金属材料的经营内容;
(4)投标人在近5年内(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钢材供应业绩(包括
目前正在供货的合同);
(5)投标人应持有不锈钢钢筋生产厂家的经销代理授权或承诺函,该厂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生产厂家(包括厂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CARES针对1.4362牌号钢筋(不限钢
筋直径)的认证(提供证书或认证机构证明文件均可);
(b)生产厂家不锈钢钢筋年产能力不低于1.5万吨(如为厂家联合体,厂家联合体所有成员中各自的年生产能力不能低于1.5万吨);
(6)投标人近3年(2009年至2011年)的平均营 业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8 日(工作日内)上午9:3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时至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与投标人之间的授权或供货协议或代理供货意向书(复印件
或传真件,中文,格式不限)、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
一套,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业绩资料复印件(仅针对公告第3条表中所列第(4)项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一套,上述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 12 月 18 日 9:30~11: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12
月 18 日 11:00 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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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