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2012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XYTC-新-2012-09-27
开标时间:2012-12-12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0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湖南省新宁县2012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C-新-2012-09-27)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新宁县2012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邵阳市水利局以湘水工管[2012]98号、邵水农水字[2012]20号、邵水农水字[2012]45号文件批准建设,受新宁县水利局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市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管材、管件(PE、PVC-M管材、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新宁县2012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新宁县境内。 2.3招标规模:本次材料招标共 1个标段,总投资约180万元(具体规模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80天(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宁县黄金乡、水庙镇、巡田乡等 3 个乡镇集中供水工程PE、PVC-M管材、管件产品的交货、工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支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PE100级管材,符合GB/T13663-2000行业标准;PVC-M管材,符合GT/T 272-2008国家标准。
2.7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供货方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交货通知后五天(日历天)。
交货地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取得独立法人营 业执照的材料、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4000万元(含 4000 万元)以上,能自行生产工程所需给水管材、管件等;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实验检测能力、专业人员及安装设备;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⑤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⑥有固定的维护服务网点(有固定的场地以及专业的技术维护人员); ⑦投标供应商必须为2010-2011年连续两年入围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且具有PE、PVC系列给水管材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⑧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⑨ 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国内有招标货物同类产品成功的销售业绩和经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1日至2012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购买标书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⑴营 业执照(副本); ⑵税务登记证;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 ⑷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 ⑸农村供水产品认证证书;
⑹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⑺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明材料;
⑻连续入围2010-2011年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且具有PVC系列给水管材生产能力企业的证明材料;
⑼经办人二代身 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⑽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
⑾诚信承诺书;
4.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以到帐为准);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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