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16 17:11:16
来自:电气工程/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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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中 国 移 动 河 南 公 司 鹤 壁 、 平 顶 山 生 产 楼 非 晶 合 金 干 式 变 压 器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H A _ Z B G G _ 2 0 1 2 1 1 1 6 _ 1 3 3
开 标 时 间 :
所 属 行 业 : 网 络 通 讯 计 算 机 , 其 它
标 讯 类 别 : 国 内 招 标
资 源 来 源 : 其 它
所 属 地 区 : 河 南
中 国 移 动 河 南 公 司 鹤 壁 、 平 顶 山 生 产 楼 非 晶 合 金 干 式 变 压 器 招 标 公 告
受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河 南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 对 中 国 移 动 河 南 公 司 鹤 壁 、 平 顶 山 生 产 楼 非 晶 合 金 干 式 变 压 器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符 合 资 格 要 求 的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
一 、 工 程 概 况 :
( 一 ) 工 程 地 点 : 鹤 壁 、 平 顶 山
( 二 ) 资 金 来 源 : 自 筹 ( 资 金 已 到 位 )
二 、 招 标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鹤 壁 : 4 台 S C B H 1 5 - 1 6 0 0 / 1 0 / 0 . 4 非 晶 合 金 干 式 变 压 器
平 顶 山 : 2 台 S C B H 1 5 - 5 0 0 / 1 0 / 0 . 4 非 晶 合 金 干 式 变 压 器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 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 及 其 有 效 经 营 证 明 ; 注 册 资 金 需 在 5 0 0 0 万 元 人 民 币 及 以 上 ;
( 二 ) 具 有 I S O 9 0 0 0 系 列 或 等 同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认 证 书 及 年 检 记 录 ;
( 三 )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商 业 信 誉 ;
( 四 ) 不 接 受 国 内 设 备 / 材 料 的 代 理 商 投 标 ;
( 五 )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投 标 人 被 证 明 为 同 一 人 , 或 不 同 的 投 标 人 之 间 为 母 公 司 、
全 资 子 公 司 或 控 股 公 司 关 系 , 或 某 一 投 标 人 的 高 管 或 高 管 的 亲 属 为 另 一 投 标 人 的 高 管 等 可 能 会 导 致 其 在 本 次 招 投 标 活 动 中 行 动 一 致 的 情 形 。
四 、 资 格 预 审 工 作
招 标 人 将 统 一 组 织 报 名 并 对 报 名 材 料 进 行 预 审 确 认 , 并 视 报 名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 通 过 预 审 的 申 请 人 方 能 够 进 入 后 续 招 投 标 环 节 。
五 、 投 标 报 名 应 提 交 材 料 :
( 一 ) 投 标 人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及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 ;
( 二 ) 税 务 登 记 证 副 本 及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 ;
( 三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副 本 及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 ;
( 四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原 件 ( 同 时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和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
( 五 ) I S O 9 0 0 0 系 列 或 等 同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认 证 书 及 年 检 记 录 ; 所 投 产 品 的 国 家 级 专 业 检 测 部 门 出 具 的 型 式 试 验 报 告 ;
( 六 ) 提 供 2 0 0 9 年 及 2 0 1 0 年 的 外 部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加 盖 公 章 ) 。
上 述 所 有 资 料 要 求 提 供 原 件 , 原 件 审 核 后 退 回 , 复 印 件 、 电 子 版 留 存 。
投 标 人 必 须 保 证 上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 招 标 人 保 留 核 查 的 权 利 , 对 于 弄 虚 作 假 的 行 为 , 投 标 人 将 承 担 由 此 而 引 起 的 各 种 后 果 和 责 任 。
六 、 报 名 时 间
请 申 请 人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1 6 日 至 1 1 月 2 2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9 时 至 1 1 时 3 0 分 , 下 午 1 4 时 至 1 7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报 名 。
七 、 申 请 文 件 的 递 交
递 交 文 件 时 间 为 2 0 1 2 年 1 1 月 2 2 日 1 7 时 前 ( 北 京 时 间 ) 。
报 名 方 式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 系 人 : 安 静
手 机 : 1 3 3 1 1 1 3 8 1 5 0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业 务 Q Q : 8 3 5 4 5 6 3 4 9
邮 箱 : z g z b t b @ 1 6 3 . c o m
地 址 :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石 景 山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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