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蔬园乡至十八号林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C-HGS-SSGL-SG-20121112
所属地区:黑龙江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蔬园乡至十八号林场公路工程已由鹤岗市发改委以鹤发改产业[2012]24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已由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以鹤交发
[2012]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鹤岗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国家及省补贴、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鹤岗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岗市
2.2规模:鹤岗市蔬园乡至十八号林场公路工程,路线全长17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2.3计划工期:2012年12月30日-2013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道路工程。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标段名位置标段规模(km)说明
A1K0+000—K7+0007.000路基、路面及构造物等
A2K7+000—K17+00010.000路基、路面及构造物等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购 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工程现场考察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上午8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4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涛 程浩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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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