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14 1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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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信息中心存储备份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4-EMTC-4713
开标时间:2012-12-11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人:中央纪委信息中心
中央纪委信息中心存储备份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央纪委信息中心的委托,就中央纪委信息中心存储备份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编号:0714-EMTC-4713
2. 招标项目名称:中央纪委信息中心存储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3.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存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书)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二.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纳税证明(近3个月)(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对于本次招标货物中的所有设备,投标人应为得到设备生产商授权此次投标的代理商。但同一品牌设备的授权代理商不能超过3个(可以为3个)。
6. 投标人所投存储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产品,FC交换机必须是知名品牌。
7. 投标人所投的存储备份产品应为知名品牌,优先选择所投存储备份产品的软、硬件均为存储厂商原厂设计、
生产与制造的非OEM产品;存储设备厂商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软硬件自主研发能力,以保障后续产品的连续性。
8. 投标人须具备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9.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含5000万)元人民币。
10.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加盖公章)。
1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
按照下述时间、地点和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 时间:2012年11月12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址:北京市
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本 人 身 份证;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王 杰
手 机: 132 4074 3335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111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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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