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人车分流四期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2012-12-0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受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人车分流四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距湟中县城6Km、西宁市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
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本工程是以在铝锭堆场、炭块库、煅烧车间、焙烧车间、成型车间、净化氧化铝仓库、电解一分厂通廊增加人车分流工程,作为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1.2、招标范围
1.2.1本标段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厂区铝锭堆场增加防护栏杆。
2、组装车间1、2期车间内增设防护网;1、2期车间副跨之间加防护隔离
墩,防护栏杆。
3、煅烧车间外周围增设隔离支墩。
4、焙烧车间外周围增设隔离支墩。
5、成型车间外周围增设隔离支墩。
6、净化氧化铝仓库外靠铁路侧增设防护栏杆。
7、电解1、2期之间残极清理区增设防护支墩。
8、熔铸车间2期炉台增设防护栏杆。
具体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1.2.2施工工期:2012年12月15日开工至2013年7月15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2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为准。开工时间如有变化,合同工期不变,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银行
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
1.4.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外省投标人须具有进青备案手续。
1.5、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至少两个同类型的工程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1.6、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2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6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11月12日~2012年11月16日 8:30~12:00,14:30~17:30。
1.9.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联 系 人:袁军
电 话: 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电子邮箱:
yj123456a@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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