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中游观音岩水电站厂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標
招標编号:GYYJD03[2012]531
开標时间:2012-12-1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標讯类别: 国内招標
资源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云南
观音岩水电站厂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標公告
1.1招標
本项目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己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1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省投资集团公司按70%、16%、14%比例出资 ,项目已具备招標 ,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標。
1.2项目概况与招標
观音岩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左岸)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最末一个梯级。上游与鲁地拉水电站相衔接,电站距云南省会昆明市直线距离约22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直线距离约27km,距云南省丽江市直线距离约140km。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下游攀枝花市城市防洪任务。电站装机5台,单机容量600MW,总装机容量3000MW。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20.68×108kW?h。机组在电网中担任基荷、调峰、调频、事故备用任务。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方式设计。计划电站首台机组投产时间为2014年9月。
电站采用坝后式厂房,主厂房上下游侧分别设有上、下游副厂房。4组20kV单相干式厂用变压器组及其附属设备布置于上游副厂房厂用电设备层;21台10/0.4kV厂用干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布置于上、下游副厂房各层及坝顶配电室内。厂用变压器布置高程从1027.5m到1139.0m。
本次招標工作 及工作内容包括:观音岩水电站厂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试验、配套、检验、保险、包装、运输至工地,以及合同设备运至工地现场后的安装指导和现场验收等。
1.3投標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標采用资格后审,投標人须具备以下 :
a)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b)商业信誉
投標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標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截至投標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财务状况
投標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標人应提交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標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最近三年(2009、2010、2011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d)主要人员的资格
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或安装技术指导、技术 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制造的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同类型设备的设计、试验、现场安装、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负责人员。
e)生产、制造能力
投標人应:
①具有厂用变压器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与人员。具有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室设施和制造工艺,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制造、加工、试验装备和生产能力,能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②采用X射线、超声波、磁粉、染色等方法进行无损探伤的检验设备;
③对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试验的设施。
④具有不低于GB/T19002或ISO9002標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确保设计、制造和安装等的质量合格;
f)设计、制造经验
①投標人须设计制造过20kV及以上单相干式厂用变压器、10kV及以上三相干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并有2个及以上总装机1500MW以上水电站工程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业绩。具有与本招標设备水平相当的生产业绩并附有近5年的产品及已安装运行的产品用户使用情况资料,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其国外控股公司设计和制造过20kV及以上单相干式厂用变压器、10kV及以上三相干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并有3个及以上总装机1500MW以上水电站工程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业绩;合资企业本身具有制造20kV单相和10kV三相干式厂用变压器的生产能力,其国外控股公司在设计、制造及技术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和合作。
1.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標。
1.3.3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
投標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并提供2012~2015年投標人要履约和准备承担的项目清单和进度。
1.3.4分包制造
a)投標人应递交投標人与分包商之间的协议书副本。
b)投標人应将每一个分包商的名称、地址和分包的内容在投標文件中加以说明。
c)分包商的资格必须满足招標文件的相关要求。
d)有分包必须在投標文件中说明,本標一旦授予不再增加分包项目。
1.4招標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標者,请于2012年 11月 12 日至2012年 11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购买招標文件。
1.4.2招標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售后不退。
1.5投標文件的递交
1.5.1投標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標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 月 15 日10时00分。
1.5.2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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