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综机管理中心采煤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杨硕 手机:13120038577
开标时间:2012-12-04
所属地区:山东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综机管理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西省和顺县。
招标货物的数量:大采高采煤机设备1台;设备具体要求见附件。
交货期:2012年12月25日前具备出场验收条件。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公司具备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企业组织稳定,资本结构稳定,产品质量有可靠保证,企业有长期售后服 务保证。
*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生产大采高采煤机(采高4.5m以上,下同)有5年以上经历,累积生产10台以上,用户10家以上。
*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下井设备煤安标志证、防爆许可证等。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
2.1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类似设备制造的经验和能力、并提供近三年销售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类似设备成功
运行的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
印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用户反馈证明材料)。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经营 业绩只可填写大采高采煤机销售情况。)
2.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资质检验:开标时请提供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许可证的原件(
如有)或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
4.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4 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即日至2012年11月16日17:00时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招标公
告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及投标报名表(见
附件) 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贵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贵公司将投标
报名表(见附件)详细填写(不要漏项)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公司。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2012年12月4日9时(暂定)。
联系人: 杨 硕
手机:131 2003 8577 电 话:010-8862 1865
E-mali:
zhaobiao68@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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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