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给排水工程施工 \ 施工总承包、设备安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之间的关系界定

施工总承包、设备安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之间的关系界定

发布于:2012-11-12 22:24:12 来自:施工技术/给排水工程施工 [复制转发]
甲公司中标某公司的某工程,工程采用总承包的模式,除设计外其它部分由甲公司施工完。该工程的主要有土建、电气安装、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其中主要的给排水设备有甲公司采购,电气设备由分包队伍乙公司采购,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由乙公司施工,在施工中有如下问题:
1、有些设备由设备厂家自己安装,该部分的设备安装资料有那个公司做?
2、由乙公司安装的设备进场后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该由那个单位来负责看管,如果在乙公司在吊装转运未开箱设备时有设备坠落,该有那个单位来负责此类的事故?
3、由乙公司安装的设备,像水泵之类的设备,现场调试、试车时主要负责单位是乙公司还是设备厂家?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给排水工程施工

返回版块

8.65 万条内容 · 329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施工总承包与分包之间的界定

甲公司为一家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乙公司为甲公司在某地区的一个分公司,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在某地区投标,并安排人员进行施工管理,但无具体的施工人员,采取工程分包的模式,分包给丙、丁等(大多数为一个老板,有某个公司的资质,具体的施工内容由丙公司所找的施工队伍或者班组来完成)。有些时候是双包,有些时候由乙公司采购主要材料。想咨询一下:1、这种施工模式与规范上要求的主体结构部分不能分包的规定是否相冲突?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