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宁波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无线覆盖工程漏泄同轴电缆采购招标
2012年宁波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无线覆盖工程漏泄同轴电缆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CUZJ-2012110002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无线覆盖工程漏泄同轴电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浙江网络资产
分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宁波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无线覆盖工程漏泄同轴电缆采购项目
二、 招标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三、 采购内容:漏泄同轴电缆总计约105000米,7/8"漏泄电缆约30000米、1-5/8"普通漏泄同轴电缆约75000米及漏缆接头、漏缆泄漏电缆卡具、漏缆泄漏电缆
防火卡具等相关配件
四、 资金来源:自筹
五、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六、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2012年11月15日10:00时前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由被授权人持授权书。
八、 投标人合格条件:
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1.4 申请人注册资本应为5000万及以上。
1.5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资格;
1.6 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 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的授权文件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7 投标人应承诺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物资供应工作;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由中国境内银行或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1 申请人应承诺:如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将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20日内,提供各种规格的拟投标产品样品各100米,并负责运送至招标人确定的检测机构现场
,参加检测。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承担。
3.2 “ 4条款”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申请人对“ 4条款”内容不做出承诺或不完全承诺,将不能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如申请人在本次资格预审时
做出符合“4条款”,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内容,招标人将视其未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3 申请人应承诺:如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并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将在在签订实际采购合同时,同意中标产品单价随铜价联动。
4. 拟投标产品及方案资格要求:
6.1拟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6.2 拟投标人应提供拟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权威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3 拟投标产品必须是经过工程实际使用一年以上并通过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两个及以上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省级公司应用案例。
(1)合同首页、盖章页和附件一(价格、折扣等信息可隐去,需保留完整产品信息和采购数量)扫描件;
(2)用户盖章确认的验货报告;
(3)用户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
6.4 拟投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5. 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7.1具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
7.2具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
7.3代理商应具备产品制造商签发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7.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九、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审查程序
2.1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告要求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公告要求规定,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
向招标人了解相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田思修
手机:13671198177
电话:010-88205060
传真:010-58859235
邮箱:
zbcg862@126.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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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