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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究竟是为了爱‖还是为了作爱毛泽东时代,流行先结婚后谈爱;邓小平时代,流行边谈爱边作爱;当今的E时代,流行先作爱再谈爱!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和他同居吧,因为听说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和他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地狱!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事物,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正如今天我要交流的“未婚同居”主题一样。这应该说是个既敏感又老套的话题了.但一直以来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赞同也好,否定也罢,男女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呈现蔓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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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ren-wty
沙发
我老妞第五条作得不十分到位。
2007-07-07 0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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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edd15576
板凳
9楼的你是驯夫模范,你老公真不错,这些都能做到,真不容易,
2007-07-06 13: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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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保护法’我真不想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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