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 HDHD2012ZB-WZ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华电新
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二零一二年度消耗材料费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
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本项目已于2012年9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2年10月23日进
行了招标,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经招标人研究决定,予以重新招标。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重
新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已经购买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厂商,
如继续参加本标段投标,不需要再购买招标文件,但需要进行书面通知并在售标人处进行登
记。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工程规模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现场。
2.3供货时间
2012年12月 日,详见技术要求。
2.4招标
计划采购500吨聚氯化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各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对投标标的在专业技术、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盐酸必须具有从公安局开据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的资质)。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具有投标标的的供货业绩。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2年11月 07 日至2012年 11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若采用银行电
汇形式,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
、资格证书、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
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
信箱)。收到传真后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若到公司现金购买,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人、资格证书、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U盘前往代理机构。
特别说明:采用现金方式购买标书后必须到招标中心指定负责人处登记,否则视为未购买招
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2年11月28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0月28日10:30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51035649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510356498
邮箱:
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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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