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港湾大厦工程设计招标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 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中交\港湾大厦工程设计 。
1.2.2 工程位置:黄埔区港湾路44-104号 。
1.2.3 工程范围:本工程属于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位于黄埔区港湾路44号至104号,原为旧厂房用地,现改变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本工程 总建筑面积41167平方米,建筑高度95~100米。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内工程设计,以及上述建筑工 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城预备[2012]29号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01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100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审核竣工图 。
[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 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资质证书。
[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 178 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86 号)填写 。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如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5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331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中的33.1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6.62万元(约为补偿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4.965万元(约为补偿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3.31万元(约为补偿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 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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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