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排洪沟月亮河(0+764~1+564)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HSSZ2012-19
开标时间:2012-12-12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200万元
所属地区:吉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排洪沟月亮河(0+764~1+564)工程 已由 吉林省水利厅 以 吉水技【2011】6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珲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 珲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排洪沟月亮河(0+764~1+564)工程
建设地点: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工程规模:排洪沟800米.
计划工期:2013年05月30日至2014年05月30日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3)良好业绩:近3年有1项以上(包含1项)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1月 22 日至 2012 年 11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至下午 16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12月12日上午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备案登记表格;
联系人:罗旭
手 机: 13911056439
电 话:010-58684051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inazbcg@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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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