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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四金”不可疏忽大意现在二手房交易已经是日渐频繁了,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的购房者往往只注意到购房合同与购房价格,而往往忽略了许多与房子息息相关的金额款项。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钱款的项目主要有买卖金额、应付税费、水电杂费和维修基金(简称“四金”)。目前市场上因“四金”引发的纠纷比较多。为避免这类纠纷,福州二手房相关人士特别提醒市民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四金”结算约定要清楚,并注意相关问题。 买卖金额即通常所说的成交价。在确定成交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成交价通常不包括维修基金、水电杂费和应付的交易税费。若卖家有“到手价”的要求,则在支付订金前就应在中介合同中加以明确。二是成交价是房屋毛坯价或带装修价,在支付订金前,也应当在中介委托合同中加以明确。三是屋内附属设施、设备随房转让的,是无偿赠送还是折价转让,以及所折价款是否包含在成交价内,都应当在中介合同中明确,并对设施、设备的质量状况作适当约定。四是申请产权过户登记时,极少数人为少付税费而向市财税部门低报成交价,这是非常危险的,容易导致尾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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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