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站内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B-FDZB-2012-14
开标时间:2012-11-29
所行业属: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受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站内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
工程地点:天津市大港区港西街。
资金来源:华北公司资本金20%,其余银行贷款。
工程规模
规划容量200MW,本期建设49.5MW。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站内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 业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上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人民币,上一年营 业额须大于4000万人民币;
5.2 投标人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必需), 至少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用于2个工程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并附有用户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若招标文件第二卷对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的规定高于本款的,以其要求为准。
5.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去年不得亐损)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4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5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強制性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若需)、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的“3C”证书(若必需)和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有关鉴定材料(含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6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7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如需分包须经买方同意。
5.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11月7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
zhaobovip2012@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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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