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项目跟踪审计招标
招标编号:HNZB 2012-11-103
投资金额:296600万元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一、项目概况
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已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单位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该项目路线全长27.519公里, 总投资额为29.66亿元。本项目已于2011年11月开工,计划交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预计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具体招标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征地拆迁、土建工程、连接线、房建工程、管道建设、沿线设施、机电工程、绿化等全部项目和内容实施开工前、建设期间及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详见下表:
合同段 对应审计内容 涉及投资概算额
(亿元) 里程
QDLSJ-1 路基桥涵1-4合同段,房建1-3合同段 9.89 路基桥涵27.519 公里
QDLSJ-2 开工前审计;
路面合同段工程造价审核;
征地拆迁审计;
连接线、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造价审核;
管理处财务审计;
承包商财务延伸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
除1合同段以外的其它项目。 29.66 27.519公里
三、资质及资格要求
(一)参与QDLSJ-1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独自投标,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2011年已经年检;
3.拥有10名以上(含10名)注册造价师,且有5名以上(含5名)从事过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的注册造价师;
4.近3年的平均年经营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5.在过去5年中至少已审计过一条(段)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业务,出具了不少于3期审计或审核报告(含正在实施的审计项目)。
(二)参与QDLSJ-2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同时具备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承办人投标)。
2.会计师事务所拥有20名(含2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指单独投标的)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拥有10名(含10名)以上注册造价师且有5名以上从事过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的注册造价师。
3.会计师事务所(指单独投标的)或联合体各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且营.业执照2011年已经年检。
4. 会计师事务所(指单独投标的)或联合体各方中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的平均年经营收入不少于8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近3年的平均年经营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5. 会计师事务所(指单独投标的)或联合体各方各自在过去5年中至少已审计过一条(段)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业务,出具了不低少于3期审计或审核报告(含正在实施的审计项目)。
(三)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各方)在之前的合同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下一个合同段评审中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人选。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对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招标进行投标,但只能在1个项目中标,优先在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招标中中标。(优先顺序为SASJ-3> SASJ-1>SASJ-2> QDLSJ-2> QDLSJ-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且满足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有效证(均为原件及一份带编制目录及页码的复印件)报名,每标段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1.法人代表授权书(若法人代表前来购买,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相关部门资质证书(副本)、执业资格证书;
3.经年检合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会计师事务所的20名(含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10 名(含10名)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且有5名以上从事过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的注册造价师证明复印件;
5.联合体各方或会计师事务所(单独投标)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6. 证明业绩的委托协议书、委托单位支付审计费用证明资料(带银行转讫章)、审计或审核报告;
7.联合体协议书(仅限QDLSJ-2合同段以联合体投标的);
8.购买者本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若不能出席,应以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表明承认开标的结果。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 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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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