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威青路海阳区设施改造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26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青路海阳区设施改造房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资金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威青路海阳区设施改造房建工程位于威青高速公路海阳区北侧,包括:原卫生间改造201.2㎡,新建工程面积873.4㎡(包括卫生间、休息区、走廊、超市、锅炉房等)。本次招标为房建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 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近5年独立承担1项1000平米及以上房建工程施工经验。
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
<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
<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做法>
(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7 日至2012年 11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17:00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提供单位营 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 份证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收取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购买,不采用邮购方式。
5.文件的递交
5.1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不举行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月 27 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张鹏 许昌辉
手 机;13501194980
电 话:010-56017598
传 真:010-56017598
邮 箱:
zbgs158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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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