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下围堤防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11-30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 府资金
投资金额:48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 府
负责人:王建国(15101659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下围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施工(XHGPC2012№181)已由江门市新会
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新发改〔2011〕63号)建设,建设资金由区级补助及镇自筹,项目法人(
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 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堤围加固2.53公里;堤围加固、抛石、路面拓宽、干砌石挡墙及草皮
护坡等施工招标;
2.2计划工期为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360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标报名前投标报名企业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 理信用管
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出示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单
位。
3.3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要具备:持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建造师
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
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
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已在江门市新会区水务局办 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前派企
业法定代表人(不接受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 份证、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办 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不收费,已办 理诚信管理登记的企业可不再办 理)。只有办 理
企业诚信管理登记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办 理表格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索取或在江门市新会
区政 府信息网站下载)。
3.6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
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 贿犯罪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4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
同) 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 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信用管理录入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4)江门市新会区水务局办 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回执(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6)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要具备:持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建造
师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7)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 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12年11月8日至2012
年 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亲临报名现场,办 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
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 份证的原件备查),
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8)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30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 0165 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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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